严审采购需求 严控随意废标
2019年10月17日 08: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打印】
当前,废标是影响采购项目进度、造成采购周期长、效率低的一个难点问题,应当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原因症结,深入研究对策措施,着力降低废标率,提高采购效率。
四类问题已成废标主因
采购需求不合理。一是技术参数倾向性,或将特定企业的产品指标作为需求技术参数,或将只有1家企业独有的技术指标作为必须响应的星号参数,导致其余供应商无法参与投标。二是资格条件排他性,有的要求交货时间急,只有提前准备的企业才能按时交货;或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特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多数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或随意要求提供样品和现场测试,加大了企业投标难度和投标成本;或要求提供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保密资质、特定资格证书等,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三是需求不明确完整,或采购项目需求内容不明确具体,缺少技术方案、功能要求、交货地点等基本内容,投标人难以测算报价。四是采购预算低于成本,项目编制预算时没有认真调查市场价格,评审时因所有投标企业报价超预算废标。
采购文件不科学。一是废标条款过多,有的招标文件有几十项废标条款,投标人稍不注意,就会因个别地方漏签字、部分内容未按要求排序等细节问题被废标;二是评分标准不合理,有的评审条款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个别评分项分值过高,让投标人觉得招标活动不公平,因而放弃投标;三是内容前后矛盾,有的招标文件语言表述有歧义,有的文字与表格内容不一致,有的技术参数指标与评分标准技术指标内容相矛盾,让专家无法进行评审,只能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企业参与不积极。一是有的采购项目金额小,招标地点偏远,异地企业一般考虑到投标成本费用不愿参与;二是有的招标机构为了缩小竞争范围,故意简化招标公告内容,不明确采购项目技术参数、交货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人为造成外部不了解项目真实情况的供应商不敢参加投标;三是有的招标机构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购买标书,有的缩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的要求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等原件,还有的劝阻已购买标书的放弃投标,人为设置困难和障碍,排斥有效竞争。
专家评审不尽责。有的专家责任心不强,为了减少工作量,形成了“资格审查先废几家再说”的错误思维,千方百计挑企业毛病废标,有的企业由于一些非实质性原因也被废了标;有的专家违规与供应商相勾连,为了帮助中意的供应商中标,想方设法找理由将其竞争对手废标;还有的专家在项目废标后没有发挥专业特长,帮助招标机构分析废标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导致有的项目多次招标反复废标。
防范随意废标对症出四招
严格审核采购需求。一是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采购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需求单位修改。二是对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果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应通知需求部门予以取消。三是对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重点防止资格条件排他性和技术指标倾向性,可采取招标前先公示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的方式,由广大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公平性进行评判,认为不合理的可提出质疑,再根据供应商质疑情况组织需求部门和行业专家进行论证,从源头上确保采购需求合理,能够吸引供应商参与投标。
严密编写采购文件。一是采购文件语言文字表述要严谨、准确、避免出现歧义和前后不一致。二是采购文件格式要规范,要求应清晰,对重要事项和废标条款应作出重点提示,防止供应商因对采购文件理解有误被废标。三是采购文件内容不得有违规、歧视性条款,不得通过不合理分包、制造商授权、特定业绩要求、设置排他性评分标准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严防限制企业投标。一是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格式、内容和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向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完整、准确、相同的采购信息,不得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设置各种不合理障碍。二是允许投标人通过网上下载、邮寄等多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减少企业购买招标文件的成本开支。三是抽取供应商数量不足时,应通过网上发布公告方式,征集更多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四是出现废标情况时,应当要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由于资格要求、技术参数排斥限制其他投标人的,应当予以修改。
严禁专家随意废标。一是评审专家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时,应当要求专家与投标人进行现场沟通确认,告知投标人废标理由,投标文件非实质性条款遗漏、误填的,不得废标。二是招标机构应当监督评审专家的行为,对专家判定企业废标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防止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随意判定企业废标。三是落实专家评价制度,记录专家职业操守、履职尽责情况,对违规违纪、责任心不强的专家及时清退出评审专家库。 (廖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