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招标人)的 人文艺术楼
工程,已由 鄂发改社会(2006)1089号 批准兴建。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13650㎡ 、结构类型 框架5—6层 。
委托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江夏区藏龙岛 。
(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年 7月15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监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 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5、投标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9 年6月
17日至 2009年6月 23日,每天上午8时 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0分至4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份 / 元人民币,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09 年 6 月 25日
17 时以前送至招标人。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人文艺术楼监理 (工程项目和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9年 6 月 29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躲藏龙海岛科技园洋湖大道特1号
邮政编码: 430205 联系电话: 81973919
传 真: 81973784 联 系 人: 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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